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106号(城乡建设类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于: 2023-06-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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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建筑业“绿色建造”的制度安排,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绿色建造是按照绿色发展要求,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采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高效率、保障品质的建造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程建造活动。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快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绿色建造工作。2019年,时任部长王蒙徽主持编写“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系列教材中的《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教材,系统地提出了绿色建造的概念、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2020年12月,在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打造绿色建造应用场景,形成系统解决方案,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行绿色建造提供经验,目前试点地区均已印发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共确定37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并已开展相关标准体系和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3月,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提出了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等方面的具体技术和管理措施,为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完善建材产品质量要求。印发《关于提升水泥质量保障能力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290号)、《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技术攻关,狠抓生产过程管理,提升绿色建筑工程材料质量保障能力;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和我部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市监认证〔2019〕61号)、《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丰富绿色建材品种,增加绿色建材供给,截至目前,已发放绿色建材评价认证证书4460张,绿色建材种类涵盖51类主要建材产品领域,2020年绿色建材产值超过650亿元;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联合我部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推动节能降碳、安全性好、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下乡,促进农房建筑材料升级换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联合财政部和我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通知》,发展绿色建筑,创建绿色低碳城市。

 

  (三)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印发《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把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等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全过程;组织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实施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浙江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云南小勐养至磨憨高速公路等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编写《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推动公路基础设施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大绿色公路相关标准修订力度,发布《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技术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节能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

 

  (四)水利部要求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绿色节能方针、政策,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做到安全可靠、节约能源和经济合理,在前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节能降耗要求,落实绿色原则。编制印发多项“绿色标准”,覆盖水利工程建设多个环节,《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T 50649-2011)和《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SL/T752-2020)要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报告应确定节能设计原则、方案和措施,作出节能效果分析,要求对水文情势采用生态需水保障指标进行评价等。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于2020年7月上报国务院,拟做出有利于推动绿色建造的制度设计:一是鼓励招标人合理设置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生态环保等要求和条件,倡导绿色采购;二是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鼓励招标人将包括建设、购买、使用、保养、维修、回收、报废等成本在内的工程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价格评审因素,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绿色建造试点地区做好试点工作,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实施体系和评价体系,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行绿色建造奠定基础;在建筑法及相关法规修订中,积极研究绿色建造相关内容,落实绿色原则。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开展绿色建材认证,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种,提高获证产品数量,加强对产品认证和生产应用监管;拓展绿色建材内需市场,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和绿色建材采购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中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升。

 

  (三)交通运输部将不断深化和丰富绿色公路建设发展内涵,注重技术创新、设计创作、集约高效、环境友好、交旅融合,加快修订《公路环境保护技术规程》《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推动公路建设绿色发展。

 

  (四)水利部将推进水利工程绿色建造相关规范标准的研究、编制和实施,依据修订后的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及时修订《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明确绿色建造方面具体要求。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并细化招标投标法相关配套规定,明确支持绿色采购具体措施,合理设置有利于提升绿色产品竞争力的评标方法,建立绿色采购诚信档案,增加绿色采购制度可操作性。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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